根据《安庆师范大学2025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方佳(女)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确定为体检人选,于2025年5月26日参加体检,体检时为孕期,未做胸部X光检查,心理健康测试等其余各项体检结果均为合格。孕期后,方佳于2025年12月25日进行了胸部X光补充检查,为合格,体检结论为合格。录用单位对方佳同志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结果为合格。现拟录用方佳同志为我校工作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起至2026年1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纪检监察室反映,监督电话:0556-5300222,监督邮箱:jiwei@aqnu.edu.cn。录用公示期内,如发现有拟录用人员提供个人信息与招聘公告要求不一致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安庆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