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10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工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专学校:

现将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教科文卫体工〔201317号)转发给你们,并对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1.要高度重视。开展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对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广大教职工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大力弘扬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精神,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和美好安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推荐时间紧、程序多、工作量大,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设计,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要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将推荐活动作为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将评选推荐的过程作为宣传先进人物的过程,作为学习师德标兵的过程,以多种形式展现当代教师的高尚师德,确保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充分调动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的积极性,真正将师德标兵评选出来,推荐上来。

3.要限额申报。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和教育部共分配给我省全国师德标兵推荐名额3个,经协商,分配给基教、高教和职成教各一个,各推荐单位共限推荐1名(亦可选择不推荐)。

4.要按时上报。请各单位务必于2013520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将推荐材料(标兵候选人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标兵候选人个人150字公示材料、800字事迹简介及3000字详细事迹材料各1份)报送至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551-6283180562777078 62822080

省教育工会 省教育厅人事处 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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