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工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专学校:
现将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教科文卫体工〔2013〕17号)转发给你们,并对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1.要高度重视。开展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对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广大教职工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大力弘扬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精神,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和美好安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推荐时间紧、程序多、工作量大,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设计,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要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现代信息技术,将推荐活动作为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将评选推荐的过程作为宣传先进人物的过程,作为学习师德标兵的过程,以多种形式展现当代教师的高尚师德,确保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充分调动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的积极性,真正将师德标兵评选出来,推荐上来。
3.要限额申报。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和教育部共分配给我省全国师德标兵推荐名额3个,经协商,分配给基教、高教和职成教各一个,各推荐单位共限推荐1名(亦可选择不推荐)。
4.要按时上报。请各单位务必于2013年5月20日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将推荐材料(标兵候选人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标兵候选人个人150字公示材料、800字事迹简介及3000字详细事迹材料各1份)报送至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551-62831805,62777078, 62822080。
省教育工会 省教育厅人事处 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3年5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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