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50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事业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编制内(含人事代理)在职在岗工勤人员。
二、工种范围
按考核组织形式,工种范围分为统考工种和非统考工种两类(详见附件)。
三、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条件
(一)初次考核申报条件
2010年1月1日以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可按以下申报条件参加相应等级考核:
1、工作满2年并在转正定级后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年的,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2、工作满15年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的,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3、工作满25年并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0年的,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二)晋级考核申报条件
已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参加晋级考核:
1、工作满10年,并在本工种初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个考核合格年度的初级工,可申报晋升中级工考核。
2、工作满20年(或在本工种工作满15年),并在本工种中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个考核合格年度的中级工,可申报晋升高级工考核。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现仍在同工种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申报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年限或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可放宽3年,且不受考核合格年限的限制。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个人前5名;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
(3)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技术能手称号并保持荣誉的;
申报晋级考核,上述成绩应是在现等级工勤技能岗位上取得的。
4、复员退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首次确定技术等级后申报晋升高一级技术等级,须符合技术工种等级年限条件,可不受5个考核合格年度限制。
四、技师考评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技术技能水平,业绩良好。
(二)在技术工种岗位工作满25年,且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或兑现高级工工资满5年),现仍在本工种高级工岗位工作的。
(三)在高级工工勤技能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的,申报条件适当放宽。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个人前5名,或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技术能手称号并保持荣誉的,申报条件放宽工作年限5年。
2、在全省行业(系统)技术比赛中获一等奖,或获市级劳动模范或技术能手称号并保持荣誉的,申报条件放宽工作年限2年。
五、计算年限
计算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六、考核内容与合格认定
技术等级考核包括技术业务笔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按技术业务笔试成绩40%、操作技能考核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省直和各市按综合成绩分工种、分等级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合格比例以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为基数确定。技术等级考核合格比例为85%。技师考评包括技术业务笔试、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各阶段合格比例按《关于印发< 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评聘试行办法>的通知》(皖人发〔2002〕94号)执行。
七、收费标准
本次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收费标准按《安徽省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13〕166号)执行,费用如下:
1、报名费:每人10元。
2、技术业务笔试收费:每人30元。
3、技师考评论文答辩费:每人次40元。
4、技师评审费:每人次150元。
八、报名及时间要求
(一)工人技术等级考核
符合条件申报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技术工人,请向所在单位报名,并填写《技术等级考核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可自人事处网页下载),同时提交申报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证件照五张(背后写上姓名)及报名考试考核费。
(二)工人技师考评
符合条件申报工人技师考评的技术工人,请向所在单位报名,并填写《技师考评申报表》(见附件),同时附申报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证件照五张(背后写上姓名)及报名考试考核费。
(三)上述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分类汇总,并填写《技术等级考核报名汇总表》、《技师考评报名汇总表》、《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报名花名册》、《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复习资料需求统计表》(见附件),于2013年9月27日前报人事处进行审核(行政楼南417室)(逾期不予补报)。
附件: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相关申报表
人 事 处
2013年9月26日
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相关申报表.rar[Download](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