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总成绩并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以下考生为体检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170元)由应聘人员自理。 请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体检费用于2016年12月20日(星期二)上午8:00准时到达安庆师范大学菱湖校区大门口集合(要求空腹),由学校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时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结束后当日下午14:00,所有考生到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南楼419室集合,由学校统一组织心理健康测试,逾时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参加体检名单
安庆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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